硅芯管材料、沥青采购与施工招标公告[硅芯管生产厂家]
一、工程概况:四川省攀枝花至田房高速公路起于仁和区金江镇,经鱼塘、总发、大田、平地,止于田房(川滇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约59.4Km。
二、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1、桥梁及隧道基面防水材料采购及施工桥梁及隧道基面防水材料采购及施工划分为PFS1、PFS2两个合同段,预计施工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具体工程数量见下表:合同段工作内容预计数量(平方米)对应路面施工合同段PFS1桥面及隧道基面喷砂打毛、防水材料采购与施工185929 PTLM1 PFS2桥面及隧道基面喷砂打毛、防水材料采购与施工195734 PTLM2
2、硅芯管材料采购硅芯管材料采购划分为PGG1、PGG2两个合同段,供货期为4个月,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交货地点为攀田高速公路工地沿线,具体工程数量见下表:合同号硅芯管型号预计数量(m)对应的路面合同段PGG1 21孔Φ40/33硅芯管18孔Φ40/33硅芯管15孔Φ40/33硅芯管9孔Φ40/33硅芯管2000 1500 18660 20100 PTLM1 PGG2 21孔Φ40/33硅芯管18孔Φ40/33硅芯管15孔Φ40/33硅芯管9孔Φ40/33硅芯管300015001838618540 PTLM2
3、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划分为PLQ1、PLQ2两个合同段,供货期为4个月,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攀田高速公路沥青交货地点为工地各热拌场附近的沥青堆放处,广陕高速公路过境段沥青交货地点为绵广高速公路K258处(广元收费站附近)。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合同预估数量见下表:合同号沥青标号数量(吨)对应的路面合同段PLQ1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8678 PTLM2合同段8178吨,广陕高速500吨PLQ2 SBS改性沥青9180 PTLM1合同段3771吨,PTLM2合同段3609吨,广陕高速1800吨天然岩沥青594 PTLM1合同段308吨,PTLM2合同段286吨备注1、表中沥青数量为预计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2、业主有权在沥青供货前30天内修正沥青数量(不超过±15%)。3、道路石油沥青必须是桶装沥青,如为进口沥青,必须原装进口;改性沥青应为工厂成品桶装或散装。
备注1、表中沥青数量为预计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2、业主有权在沥青供货前30天内修正沥青数量(不超过±15%)。3、道路石油沥青必须是桶装沥青,如为进口沥青,必须原装进口;改性沥青应为工厂成品桶装或散装。
三、资格和业绩要求:1、桥梁及隧道基面防水材料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接受以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为投标主体和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近五年内在国内公路桥面、隧道基面上防水材料施工达100万平方米及以上,同时在国内公路桥面、隧道基面喷砂打毛施工达10万平方米及以上业绩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如采取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主办方应具备与合同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防水材料生产能力,成员方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喷砂打毛和防水材料施工能力。(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它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人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责任。2、硅芯管材料采购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持有交通部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安装合格证,该类产品月生产能力≥2500管千米,近五年在二级及以上道路供货量超过10000管千米,有近一年经省级及以上建材试验检测中心或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报告,具有相应技术能力,能完全满足本项目硅芯管采购技术指标要求,且具有完成合同任务的财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或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不允许同时参加),但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申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PLQ1合同段要求近五年内投标人拟提供的同一品牌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在国内高速公路上使用过20万吨及以上,PLQ2合同段要求近五年内投标人拟提供的同一品牌SBS改性沥青在国内高速公路上使用过2万吨及以上,拟提供的岩沥青至少在一条国内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生产厂家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或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不允许同时参加),但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岩沥青生产厂家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以上材料采购及施工的投标人,请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防水材料投标人需要)以及上述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影印件应加盖单位鲜章),于2008年3月14日至3月20日(不含公休日)9∶00-17∶00(北京时间)到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1004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可同时申请同一项目的两个合同段的投标。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时间、地点:2008年3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攀枝花市集中,食宿及工地交通由招标人统一安排,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标前会议时间、地点:2008年3月24日在攀枝花市召开,每个投标人至少应派一名代表参加。
六、投标文件的送交: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8年4月2日上午9:00~10:30时,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日上午10: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以面交方式送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1001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准时出席并签到。
七、投标担保:PFS1和PFS2合同段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2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金;PGG1和PGG2合同段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1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金; PLQ1和PLQ2合同段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5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金(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八、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如下公示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2、近5年(2003年3月起)已完工程项目情况表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表公示表投标人应采用WORD格式电子文档,公示表中要求附的证明资料应以书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将上述公示资料以密封方式(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期后第七天(2008年3月27日9:00-15:00北京时间)提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上公示7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招标文件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足或未经公示的业绩,评审时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在公示期内,业主接受投诉事件,公示期满,业主将不再受理已经公示内容的投诉。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A区邮 编:61004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罗先生、曾女士招标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14日